实际上这两件事完全不相关,我看国区很多球迷讨论南苏丹的时候把两者混为一谈了。
会籍转换:理论上17岁以后只能代表一个篮球协会打世界大赛,但如果有球员想转换会籍,为“篮球发展中国家”效力,经过原协会和FIBA同意,可以转换会籍。
例子:
1.埃里克戈登,原先代表美国,现代表巴哈马;
2.贝蒂尼奥,原先代表葡萄牙,现代表佛得角,就是前几天打佛得角的首发大前锋。
但是上述两人原先就分别有巴哈马和佛得角国籍,所以转换会籍之后不算归化球员。
南苏丹这边:
1.加布里埃尔南苏丹出生,没有代表其他协会打过比赛,毫无疑问的本土球员;
2.卡里克琼斯,目前没有任何资料表明他和南苏丹有关系,应该是邓英乔通过公牛队的人脉找的归化球员;
3.沙约克,加拿大出生,代表加拿大打过国青,父母是苏丹人,但根据上述规则,可以转换会籍代表南苏丹;
4.曼提耶,南苏丹出生,早年避难移民澳大利亚,没有代表其他协会打过比赛。
从上述情况来看,南苏丹应该属于FIBA指定的所谓“篮球发展中国家”,因此会籍转换方面没有任何障碍,主要问题出在归化球员认定中提到的“16岁前取得是否取得本国国籍”。
沙约克和曼提耶16岁前是否取得南苏丹国籍存疑,具体情况要看南苏丹国籍法规定,但按照通常情况,沙约克父母有苏丹国籍,沙约克自动继承,曼提耶在南苏丹出生(当时属于苏丹)也应该有苏丹国籍。
结论:以上4人很大概率可以同时出战且不违反FIBA规定,如果说要找突破口的话,那就只有在原苏丹国籍和现南苏丹国籍的关系上做文章,但这件事FIFA在科索沃男足的处理上有先例,大概率也是合规的。

